2016-05-06 08:28 來源:大洋網-廣州日報
兩名主人大打出手 六旬阿伯重傷送醫昨日離世
“太悲慘了,小區里竟然發生這樣的事,何必為了狗大打出手呢。”近日,白云區金沙洲新社區的街坊議論紛紛,小區內兩名業主因為寵物之間的“情事”大打出手,其中一名六旬阿伯被打重傷送院搶救,于昨日凌晨離世。
狗狗“耍流氓” 主人打出手
記者來到涉事小區,雖然事情已經過去有十幾天,但不少小區的街坊仍對此感到惋惜,小區內仍可見不少業主帶著愛犬出行。記者從一名知情街坊董先生了解到,事情發生在4月23日傍晚7時左右,年過六旬的肖伯在小區里散步遛狗,步行到惠民巷3號樓下遇到了同樣在遛狗的業主何先生和他母親。
“當時有人看到肖伯的公狗上前騷擾何先生家的母狗。”董先生說。小區的一名門衛則回憶說,當時兩只狗“糾纏在了一起”,隨后不久肖伯就倒下了。他說,小區內有業主曾經向自己反映,何先生家的母狗之前曾經被小區一些公狗侵犯過,還因此生過小狗。所以何先生對小區里的公狗都懷有敵意。“后來雙方就發生沖突。”董先生說,不久肖伯就被打倒在地,隨后被送往醫院搶救。
對此,肖伯的家屬說,昨日凌晨,62歲的肖伯正式宣布死亡。據稱,事發當晚送醫院后,家屬就被醫生告知要做好心理準備,醫院已經宣布肖先生腦死亡,僅靠呼吸機維持了這十幾天的生命。對于事發過程,這名家屬不愿過多回憶,只說當時肖伯頭部受到撞擊,導致腦出血。“入院以來一直靠呼吸機維持生命,作為家屬我們很煎熬,雖然對方墊付了幾萬元,但如今還有幾萬元沒和醫院結清。”肖伯的太太何阿姨則說,這條公狗家里已經養了八年,可能是因為發情才會去追母狗。
傷人者的父親何叔則說,當時對方的狗并沒有拴狗繩,對方的狗沖過來往自家的母狗身上撲,可能護狗心切兒子才這樣,為了墊付對方的藥費,如今家里也已經山窮水盡。
記者在該小區看到,有不少業主帶著寵物下樓,不少業主聚在一起分享養寵心得。大部分業主都給狗拴上了繩,但也有少數業主任由小狗奔跑。記者采訪期間,就有一小狗與小區內的另一條小狗互相追逐,但很快就被主人拉開。
小區業主鄧先生說,小區里養狗的人其實都比較友好,平時下樓遛狗也難免會遇到狗狗異性相吸的情況,所以不少業主現在都會防患于未然,主動給小狗拴上繩。為了狗狗之間的事傷了和氣乃至鬧出人命,非常不值得。
傷人者:以故意傷害罪被拘
記者從金沙街派出所了解到,事情發生在4月23日19時許,民警趕到現場時,發現肖伯(男,62歲,廣州人)坐在地上,旁邊有一攤血,何先生(21歲,廣州人)則站在旁邊。隨后,肖伯被送到醫院搶救,何先生被民警帶走調查。目前,警方以故意傷害罪刑拘了嫌疑人,案件正在進一步審查中。
經警方了解,當時何先生的母親梁姨牽了一條母狗在新社區惠民巷3號樓下遛玩,肖伯的公狗過來騷擾梁姨的母狗,何先生見狀后踢了肖伯的公狗,雙方因此發生糾紛并引發打架,肖伯被何先生打倒在地上。
熱議:遛狗應拴狗繩
對于鄰里之間發生的這一幕慘劇,同住一小區的李先生說,自己也是養狗人士,也經常到樓下遛狗。“我們平時都很注意,一定給狗狗拴上狗繩。”他說,狗狗發情是自然現象,有時在所難免,但作為主人,為此而造成矛盾或傷害很不值得。
家住廣州的陳小姐則說,自己也曾經見證過這樣尷尬的一幕,當時在桂花崗,一名退休的阿姨帶著自家養的一只公狗和母狗上街,兩只狗在路中間“發情”黏在一起,這位阿姨幾番嘗試都無法將兩只狗分開,事情僵持了近半個小時,“當時那位阿姨就說平時很少同時帶一公一母出來溜。”陳小姐認為,狗發生這樣的事情在所難免,但作為主人平時就要有意識看管好自己的小狗,拴狗繩是必不可少的方法。
在廣州天河區經營一家寵物診所的何小姐介紹說,平時我們外出時也經常可以在小區看到異性的狗只互相追逐,作為主人,應該通過言語和動作主動引導自己的寵物盡量遠離,“畢竟狗不像人,萬一如果發情粘在一起了就很難分開,如果強行分開反而適得其反。”她建議,主人如果在狗只較多的公眾場所遛狗,應該盡量拴帶狗繩。
相關規定
記者了解到,廣州2009年就施行了《廣州市養犬管理條例》,其中對個人申請領養狗只的條件和各項規定都作出了詳細的規定。其中第二十三條規定,養犬人應當妥善管理和飼養犬只,不得因養犬干擾他人正常生產生活、影響公共秩序與安全或者破壞市容環境衛生。第二十九條則規定了在嚴格管理區內攜帶犬只進行戶外活動時,應當 用犬繩牽領犬只;為犬只佩戴犬牌;避讓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和兒童;制止犬只吠叫和攻擊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