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27 10:39
新華社上海4月25日專電(記者黃安琪)上海市一寵物有限公司因消費者“差評”要求大眾點評網刪除被拒,于是狀告大眾點評網的主辦單位。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近日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駁回原告寵物公司所有訴訟請求。法院認為,涉案的消費者“差評”雖然用詞有違網絡道德規范,但尚不構成對商戶的名譽侵權。
2015年10月,上海市一寵物有限公司向法院起訴稱,2015年4月發現大眾點評網的評論中存在對其寵物店惡意、不實,甚至侮辱、誹謗性的評論,其與大眾點評網的主辦單位上海漢濤信息咨詢有限公司聯系,要求刪除上述評論。但漢濤公司回復“無法刪除”。2015年7、8月份,相關網頁上再度出現嚴重損害寵物店商譽及嚴重侮辱員工人格的惡意評論,雖幾經交涉要求刪除,漢濤公司仍置之不理。寵物公司認為,上述惡意評論嚴重侵犯其名譽權,訴請法院判令漢濤公司立即刪除上述評論,賠償經濟損失、律師費、公證費等共計6.15萬元。
漢濤公司認為,自己沒有侵犯原告名譽權的主觀意圖和行為,相關評論由網友自行上傳,反映自由意志,也屬于輿論監督和言論自由,公司并未作任何編輯,而且評論內容不存在惡意點評,也不構成對原告的侮辱、誹謗,因此不同意刪除,請求法院駁回原告全部訴請。
2015年12月和2016年2月,法院先后兩次公開開庭審理該案。法院查明,漢濤公司是大眾點評網的主辦單位。從2011年起,大眾點評網平臺的注冊用戶在大眾點評網平臺上陸續發布了針對原告的評論,內容包括“圖財害命”“傷天害理”“給好評的都是托”“醫德都沒有”“黑店”“畜生”等言論。近日,法院對這起由網絡“差評”引發的名譽侵權糾紛案作出上述一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