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22 08:14 來源:濱海時報
最近,新區兩個市民被他人飼養的寵物嚇到了,他們一個是孕婦一個是老年人,不過因為沒有被狗咬傷,狗主人都顯得格外理直氣壯。難道沒有被狗咬到,狗主人就沒有責任了嗎?城市里寵物傷人事件經常發生,然而類似的問題不僅僅是將無證犬只沒收或者對受傷者進行賠償這么簡單。
事件一
大狗不拴繩 狂奔嚇到孕婦
懷孕的小唐住在工農村某小區,前幾天她和丈夫在小區花壇前散步,突然一只半人多高的大狗從她身邊竄過去。大狗奔跑的時候擦到了小唐的小腿,小唐嚇得一踉蹌。這只大狗是小區出租戶林某的愛寵,大狗當時也不知怎的,像是發現了前方有什么東西,因此從小唐身后數十米遠的地方往前跑。
見妻子被狗嚇到,丈夫劉某開始責怪狗主人林某,但林某非常不屑,“又沒咬到,急什么急!”劉某和林某發生爭執引來了很多居民圍觀,大家都覺得林某不拴狗繩的行為不對。劉某還得知,林某屬外來人口,他本人沒有在新區辦理居住證明,而且他的狗也沒有證。劉某認為林某肯定違規養狗,應該受到相應的處罰。
律師說法:天津浩權律師事務所程毅律師說,根據《天津市養犬管理條例》規定,攜犬出戶時攜帶養犬登記證,由成年人用束犬鏈牽領,并應當避讓他人,特別是避讓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和兒童;因檢疫、診療等特殊情況攜犬出戶時,將犬裝在犬籠內,不得牽領。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養犬,應當經公安機關登記,領取養犬登記證。單位和個人養犬到其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辦理養犬登記。申請辦理養犬登記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持公安機關開具的憑據攜犬到畜牧部門指定的動物防疫機構或者動物診療機構注射狂犬病疫苗,領取市畜牧部門制發的犬類免疫證(已取得犬類免疫證的除外),并憑證到公安機關領取養犬登記證。另外條例中還規定個人養犬應當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暫住證件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證明;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獨戶居住條件。
事件二
小狗乘梯狂吠 嚇壞老人
同樣被狗嚇到的還有家住遠洋城的曹奶奶。兩天前,曹奶奶乘坐電梯回家,電梯到達三樓的時候突然“闖”進來了一只小狗,狗狗雖然被主人用繩子牽著,但看到曹奶奶還是大叫起來,這可把曹奶奶嚇壞了。曹奶奶央求狗主人把狗摁住,但狗主人只隨意拽了拽狗繩,“我家狗不咬人!”而狗主人還沒說完,小狗仍然朝曹奶奶狂叫。曹奶奶回到家后被嚇得突然感到頭暈,曹奶奶的兩個兒子直接找到了那個養狗的鄰居,和鄰居大吵一架,鄰居也不甘示弱鬧著要報警。
律師說法:程毅律師說,《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第五十條規定,嚴禁個人飼養烈性犬、大型犬。違反本款規定的,由公安機關沒收其犬,并可處1000元罰款。養犬人養犬不得干擾、影響他人的正常生活。攜犬出戶時應當攜帶養犬登記證,為犬配戴嘴套,由成年人用束犬鏈牽領,并主動、自覺避讓他人。嚴禁攜犬進入公共場所、公交客運車輛和長途客運車輛。攜犬乘坐電梯的,應當避開乘坐電梯的高峰時間,并為犬配戴嘴套或者將犬裝入犬籠、犬袋。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禁止攜犬進入電梯的時間。違反前款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予以警告,并可處5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公安機關沒收其犬,并注銷養犬登記證。攜犬出戶時應當自行攜帶清潔用品,及時清理犬排泄物。未及時清除的,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責令其清除,并可處5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