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21 09:07 來源:人民法院報
無資質電商偽報貨物品種,走私貓狗糧等寵物用品上萬噸,偷逃應繳稅款近8467萬元。日前,廣東省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對“9·24”特大走私案作出一審判決,以走私普通貨物罪判處歐某等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至十四年不等,共判處罰金4690萬元。據悉,該案件是自國務院和海關總署集中部署開展打擊農產品走私“綠風”專項行動以來,全國海關查獲的首宗案值逾億元的走私動物飼料案件。
無資質電商“曲線”走私貓狗糧等貨物入境
郭某、葉某分別為深圳市悅天貿易有限公司、江門市永竔貿易有限公司的實際負責人,二人公司主要是通過網絡銷售外國生產的寵物食糧。兩人在經營過程中發現了一條“生財之道”,通過逃避國家稅賦走私進口貓狗糧等貨物以牟取非法利益。經人介紹,郭葉二人認識了歐某,在得知歐某有能力為其包稅進口所需的外國寵物貓狗糧等貨物后,二人先是通過香港的代理商幫其從境外供貨商訂購原產于美國、加拿大且國內市場熱銷的貓狗糧等貨物,再由歐某與張某合謀幫助其在香港辦理貨物保稅通關、更換外包裝并將貨物“曲線”走私,從越南進口到廣西后運輸至深圳、江門。
偽報貨物品種分散偷逃繳稅
歐某在香港接收郭葉二人訂購的外國生產的寵物食糧和寵物洗護用品等貨物后,在香港拼柜及更換貨物的外包裝,同張某先把貨物從香港運至越南,假借邊境互市貿易方式將進口動物飼料偽報成一般貨物,分散申報免稅入境,并由張某雇請司機將貨物運至郭葉二人的公司倉庫。而王某則作為郭某的員工,負責在其公司倉庫接收走私的貓狗食糧等貨物,同時還受雇于歐某,負責為其收取國內客戶的通關運輸費用、支付張某的費用以及與香港方面對數等工作。
5人走私難逃法律制裁
2014年7月,有關部門查獲以郭某、葉某為首的走私團伙。經查證,兩家公司于2012年至2014年期間通過偽報貨物名稱和申報免稅方式走私進口貓狗糧等動物用品上萬噸,偷逃應繳稅款達8467萬元。
江門中院經審理認為,歐某等五人違反海關法規,逃避海關監管,偷運沒有合法單證的進口動物飼料入境,偷逃應繳稅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走私普通貨物罪。根據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依法判處歐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并處罰金1580萬元;張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1380萬元;郭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1180萬元;葉某有期徒刑十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530萬元;王某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