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30 03:03
自7月起,在北市養貓要辦理寵物登記;已注射狂犬病疫苗貓咪,會懸掛證明頸牌。圖片來源:臺灣《中時電子報》
臺北市7月1日新制上路 圖片來源:臺灣《中時電子報》
華夏經緯網6月29日訊:據臺灣媒體報道,7月1日起,《臺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強制家貓執行寵物登記、植芯片以及施打狂犬疫苗等措施,若飼主經勸導仍未在期限內做家貓寵登,可處1至5萬(新臺幣,下同)的罰鍰,未施打狂犬病疫苗,最高更可開罰15萬元。
據報道,根據臺“農委會”2015年統計,臺北市約有9萬1千多只家貓,臺北市動保處表示,7月起,設籍臺北市的飼主須攜帶家貓至寵物登記站做寵物登記,北市已有206家獸醫院配合,北市目前僅要求家犬登記。
臺“動保處”指出,依規定“寵物出生日起4個月內、自島外輸入之寵物,應于輸入后2個月內辦理寵物登記”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若被稽查到違規,會先開立勸導單命限期改善,若屆期仍未改善者,就會按次處罰至改善為止。不過,此罰則僅限設籍在臺北市的飼主。
“動保處”表示,目前尚未辦理寵登的民眾,只要攜帶家中犬貓至獸醫院植入芯片,獸醫院就會給與寵物身份登記證與狂犬病疫苗注射牌證,并由獸醫院上網登錄犬貓戶籍,新辦登記的民眾,需繳交芯片植入費用250元。若尚未施打狂犬病疫苗也能當場施打,單打狂犬病疫苗價格一般約200元。
臺“動保處”提醒,《動物傳染病防治自治條例》規定犬、貓每年必須施打狂犬病疫苗,飼主申辦寵物登記時,家貓必須施打過狂犬病疫苗,否則無法完成寵登,違者可開罰3至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