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撞傷騎車人 溫宿犬主人賠償近十萬元!
2016-06-03 08:22 來源:亞心網
寵物犬沖出撞倒電動車致人受傷,犬主人是否需要賠償?5月30日,溫宿縣人民法院給出了肯定的答復,寵物犬的主人向受害人賠償了99856元。
據阿克蘇地區溫宿縣人民法院審理查明,3月25日晚上,家住溫宿縣錦繡江南小區的吳曉云(化名)騎著電動車回家,正好小區內一只寵物犬正快速追趕前方的狗主人張芳(化名),跑到門口時正好與吳曉云相撞。
被撞倒的吳曉云連同摩托車一同摔倒在了路沿石旁,左腿被摔斷,后經鑒定,吳曉云左腿所受傷情構成9級傷殘。5月9日,吳曉云將程某告至溫宿縣人民法院,要求賠償各類損失147957元。
溫宿縣人民法院認為,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程某作為寵物犬的所有人,忽視了動物在外界影響或本能反應下,可能發生脫離所有人或管理人的有效控制,導致影響道路安全或通行的事件發生,應對事故承擔全部責任。吳曉云作為電動車駕駛人,正常駕駛,不存在過失,故不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