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05 10:49
11月1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在京主持召開民營企業座談會并發表重要講話。他強調,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而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新征程中,我國民營經濟只能壯大、不能弱化,而且要走向更加廣闊的舞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汪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書記處書記王滬寧,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韓正出席座談會。十一屆全國政協常委、全國人大代表、通威集團董事局劉漢元主席參加會議并發言。
座談會上,10名來自新能源、環保、醫藥等不同行業的民營企業家代表先后發言,探討行業形勢、提出發展建議。習近平總書記認真聽取代表們的發言,不時詢問情況,并作出針對性指示和回應。劉漢元主席作為10位企業家代表之一,代表新能源行業圍繞光伏產業和能源轉型進行了發言。
劉漢元主席(右一)出席民營企業座談會現場
劉漢元主席在發言中提到,清潔、可持續的光伏發電已成為未來新能源發展的主要選擇。美國經濟總量最大、能源消耗最多的加州,計劃到2030年一次能源50%以上來自可再生能源、2040年達到100%,并于今年9月再度立法將2030年的目標提前到2025年完成;法國計劃到2050年全部電力來自清潔能源;英國計劃2025年前關閉所有燃煤電廠。當前,煤炭占我國一次能源消耗的60%以上,全球一半的煤炭在我國燃燒,帶來了霧霾等環境問題,推動我國能源革命已迫在眉睫。在黨和政府的關心支持下,我國光伏產業發展迅速,2017年產值超過5000億元,占據了全球70%以上的份額,規模全球第一。麥肯錫的研究顯示,中國光伏產業一騎絕塵,遙遙領先于美歐日韓,成為了比肩高鐵的“國家名片”之一。
但目前整個行業卻面臨著一些困難和問題:
一是政策“急剎車”給行業帶來危機。今年5月31日,有關部門突然下發通知,將下半年光伏發電規模壓縮到原來的三分之一以下,要求6月1日立即執行,帶來系統性風險,新能源上市公司連續跌停,市值損失3000多億。許多企業被迫停產,關停產資產規模超過2000億,行業受到重創。
二是非技術性因素推高了國內光伏發電成本。十年來,我國光伏發電技術成本已經下降了90%,目前不同地區大約在3-5毛,而各項稅費就占到四分之一。光伏補貼拖欠時間普遍在兩年以上,加劇了企業的資金壓力。
三是光伏產業政策難以滿足我國能源轉型的需要。《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戰略(2016-2030)》,規劃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比僅為20%左右;《“十三五”能源規劃》確定到2020年底太陽能發電不低于1.1億千瓦,而2017年底國內光伏裝機就已達1.3億千瓦。規劃未能體現能源革命的方向、未能表達國家能源轉型的決心、未能跟上產業發展的步伐。
習近平總書記在會上就民營經濟發展作重要講話
就以上問題,劉漢元主席提出了以下三點建議:
一是堅定推動我國能源革命,明確可再生能源方向。制定更具前瞻性的發展目標,從目前來看,有條件實現非化石能源占比2020年20%、2030年30%、2050年超過50%的目標。
二是減免可再生能源稅費。由于這是一個逐漸遞增的新興產業,減免稅費財力能夠承受,又能切實加速平價上網的到來,2-3年內即可不需要補貼、度電成本與煤炭發電相當,實現完全市場條件下的平價上網。
三是推動光伏產業健康發展。光伏發電項目“短平快”,從立項到建成投產只需半年左右,又能拉動鋼鐵、水泥等產能利用,產業規模、市場容量可以連續支撐每年上萬億的投資強度,既加快能源轉型又能拉動綠色投資、還能起到穩增長的作用。
劉漢元主席出席會議并發言
劉漢元主席建議:只要堅定方向、明確目標、措施得力,就能有效鞏固我國“藍天保衛戰”成果,從根本上減少霧霾,對內早日實現總書記提出的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既要金山銀山又要綠水青山的美好愿景;對外引領全球能源轉型,推動巴黎協定目標更好實現!
聽取了劉漢元主席的匯報后,習近平總書記非常高興,并現場有針對性地作出了重要指示和回應:
第一、十八大以來,我們提出了‘五位一體’總體布局,提出必須牢固樹立并切實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五大發展理念,提出了綠色發展。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我們也提出要推動能源轉型,減少煤炭消費,堅定不移地推進清潔發展。
第二、針對政策對產業的影響,習近平總書記談到:有些政策制定過程中前期調研不夠,沒有充分聽取企業意見,對政策實際影響考慮不周,沒有給企業留出必要的適應調整期。有些政策相互不協調,政策效應同向疊加,或者是工作方式簡單,導致一些初衷是好的政策產生了相反的作用。
第三、習近平總書記還談到:在巴黎氣候變化大會召開前夕,他與時任美國總統奧巴馬進行了深入交流,奧巴馬表達了希望中國能夠承擔起更多節能減排的責任。后來,特朗普政府上臺以后宣布退出《巴黎協定》,為全球氣候治理蒙上了陰影,但是中國依然會信守諾言,堅定不移的推進節能減排,推動能源革命,兌現我們在巴黎氣候大會上向全世界做出的莊嚴承諾!
當天,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負責人,全國人大財經委、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主要負責人,國家監察委員會負責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負責人,全國工商聯負責人,有關人民團體負責人,民營企業家代表和有關金融機構代表等參加座談會。